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畜产品稳产保供基地,推动高要区从传统养殖大区向现代畜牧业强区转型升级,我区出台了《肇庆市高要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畜牧业是高要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我区畜牧业面临三大突出矛盾:一是养殖模式粗放与环保压力加大的矛盾;二是养殖规模大与加工能力弱的矛盾;三是土地资源紧约束与产业发展的矛盾。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修订版)《肇庆市高要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2026-2030)》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二、出台目的
《规划》立足于高要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畜产品保供基地的功能定位,旨在系统破解上述结构性矛盾,具体目的包括。
缓解环保压力:通过科学规划与模式升级,破解传统渔禽混养等模式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提升产业韧性:补齐加工、冷链、品牌等短板,降低对活禽外销单一模式的依赖,增强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
实现产业与生态双赢:通过空间布局优化、产业链条延伸、养殖模式升级,推动高要区从传统养殖大区向现代畜牧业强区根本性转变。
落实“百千万工程”:将畜牧业作为高要区镇村联动、产业兴村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三、目标任务
《规划》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发展”四条主线,明确了到2030年需达成的核心量化指标。
产能提升:全区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68万头以上,肉鸡年出栏量1600万羽,肉鸭年出栏量8000万羽,肉鹅年出栏量2100万羽,肉鸽年出栏量2000万羽,鹧鸪出栏170万羽,肉牛340头,肉羊1750只。
产值倍增:畜牧业一产产值从34.64亿元提升至70亿元以上。
生态约束: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安全底线:饲料兽药监测合格率保持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规划》先后两次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共34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6条修改意见,全部予以采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5位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9条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并完成修改。
高要全域,包含河台、乐城、水南、禄步、小湘、大湾、新桥、白诸、活道、莲塘、蛟塘、回龙、白土、金渡、蚬岗、金利16个镇和南岸街道办事处。
六、主要内容
第一章 规划总则。明确了规划背景、意义、范围、期限和依据。
第二章 发展基础。系统分析了高要区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概况及畜牧业发展情况。同时通过SWOT分析,明确了产业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市场与案例分析。对生猪、家禽、特禽三大板块进行市场供求分析、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和市场前景预测,并借鉴湛江遂溪、韶关南雄、中山等地粪污治理与绿色循环发展典型案例。
第四章 环境分析和评估。开展高要区畜牧业污染物产生及处理现状分析,测算全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指数为39.99%,表明在科学管理下仍具备发展空间。
第五章 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总结。总结高要区产业现状与竞争力,提出发展潜力及方向。
第六章 发展战略与目标。提出以“134”(围绕一个中心、坚守三条底线、推进四个升级)为发展思路,明确到2030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
第七章 总体布局与产业规划。划定禁养区范围,构建“一带四区”产业空间布局,并分别对生猪、家禽、特禽、牛羊产业提出发展思路与产业布局。
第八章 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部署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养殖提质增效工程、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养殖污染防治工程、质量管控工程等5大重点工程、15项重点项目。
第九章 配套体系建设规划。系统规划疫病防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绿色环保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四大配套体系。
第十章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落实依法治牧、强化科研支撑、严格监督考核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七、利企惠民措施
本《规划》的亮点在于“严管控、强链条、重实惠”。
(一)对养殖企业(户)的扶持与规范
资金与保险:依托高要区“政银担”业务机制,为养殖场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设施畜牧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完善养殖业保险,降低疫病及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技术与用地:依托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立“科技特派员+防疫员+示范户”机制,提供技术指导;在养殖区优先保障规模化养殖场用地。
执法规范:严格区分禁养区与养殖区,禁养区外不得“一刀切”关停,合规养殖场受政策保护。
(二)产业增效与农民增收
加工增值:推动屠宰加工产能释放,将更多“外调活猪”转化为“本地冷鲜肉及肉制品”,通过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带动养殖户分享加工环节收益。
品牌溢价:打造“高桂鸭”“高要黑鬃鹅”等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优质优价,提升养殖户盈利能力。
(三)质量安全保障
产品安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上市畜禽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健康养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应用中草药添加剂替代抗生素,建设无抗养殖示范场,保障肉品安全。
猪当量:一种衡量畜禽粪污产生量的标准换算单位。通常以1头猪的粪污产生量为基准(1猪当量),其他畜禽按一定系数折算,用于统一计算区域畜禽养殖总承载力,实现不同畜种之间的可比管理。
上网下床:一种鸭养殖模式,上层为网床(粪便收集),下层为垫料或发酵床,减少水污染。
无抗养殖:在养殖全过程不使用抗生素,转而采用中草药、微生态制剂等替代品。
为帮助社会公众准确理解《规划》内容,避免误读,现就编制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反映较为集中的疑问,统一回应如下:
(一)关于“是不是要全面禁养”的误解
《规划》不是要全面禁养。仅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已有养殖场依法分类处置;养殖区正常发展,鼓励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二)关于“是不是不允许鱼鸭混养了”的误解
不是一刀切禁止鱼鸭混养。在鱼塘水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允许继续养殖;超出承载力的,须配套尾水处理设施或改造为旱养、网床养殖等环保模式。
(三)关于“规模化是不是要赶走小散户”的误解
《规划》不是要赶走小散户。政策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支持家庭牧场、合作社等中小主体通过联合、托管、入股等方式提升发展水平,不搞“去散户化”一刀切。
十、新旧政策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