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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本单位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确保本单位依法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保障措施。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主动公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高要区水利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信息;

  2、高要区水利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高要区水利局工作总结;

  4、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高要区水利局主要是通过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aoyao.gov.cn/)开设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高要区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办公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城区新城路25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758-8392527;传真号码:0758-8398962;电子邮箱:gyslj@zhaoqing.gov.cn;邮政编码:526100;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8129/choice。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本单位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传真或信封明显位置注明“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传真、信函到达本单位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书》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本单位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接受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邀请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征收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位移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