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一村、夏岗社区;新桥镇道悦村、布塘村、金库村;莲塘镇温贯村、下围村、镇安村、波洞村、围安村、荔枝村、罗勒村、柑园村、龙塘村、稔岗村;白土镇幕村、冷水一村、冷水二村、沿塱村;蛟塘镇龙剑村、大㘵村、天鸦村、合山村、蛟塘村;回龙镇松塘村、刘村村、大井村、大塘边村、大田塱村、松山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交通网络系统,做好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高要南岸至莲塘段及机场支线项目建设工作。
二、拟征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一村、夏岗社区;新桥镇道悦村、布塘村、金库村;莲塘镇温贯村、下围村、镇安村、波洞村、围安村、荔枝村、罗勒村、柑园村、龙塘村、稔岗村;白土镇幕村、冷水一村、冷水二村、沿塱村;蛟塘镇龙剑村、大㘵村、天鸦村、合山村、蛟塘村;回龙镇松塘村、刘村村、大井村、大塘边村、大田塱村、松山村的集体土地(详见预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02.8283公顷(折合4542.425亩,含国有土地及外市飞地,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正常工作开展。凡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众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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