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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高征预告〔2025〕9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4 18:43:2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金平长村;活道镇山塘口村、水口村、禾地咀村、横石村、槎头村;莲塘镇围安村、高斗村、柑园村、伍村、下围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与大西南地区的联系,实现两大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做好佛肇云高速公路肇庆高要至云浮罗定段建设项目工作。

    二、拟征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金平长村;活道镇山塘口村、水口村、禾地咀村、横石村、槎头村;莲塘镇围安村、高斗村、柑园村、伍村、下围村的集体土地(详见预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1.8944公顷(折合2428.416亩,含国有土地及飞地,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正常工作开展。凡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众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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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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