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黎晓光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高要分局局长;
冯小江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温永坚同志任区中小企业局(区民营经济局)局长,兼任区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占职数);
林炯儒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惠莹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闫刚同志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冠鹏同志兼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不占职数);
王欢同志兼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不占职数);
邹文宇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朱广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陈志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区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嘉豪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大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细伟同志任蛟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海涛同志的区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浩文同志的蛟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伍尚杰同志的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