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曾剑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李燕宁同志任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其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展锐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冼志勇同志任区林业局副局长;
朱江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定豪同志兼任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
陆可立同志任高要建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永涛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波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区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朱万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区信息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伟章同志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婉华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高要分局局长职务;
曾剑同志的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吴娜同志的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赖子杰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曾志锋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舒啸秋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