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聂湘莹同志任肇庆金利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淑文同志任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彭秉纲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广锋同志任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聂湘莹同志的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张建伟同志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燕宁同志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谭欢文同志兼任的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Copyright©2016-2017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粤ICP备09164358号
粤公网安备 44128302000109号 主办: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2830054 网站浏览量:53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