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2位同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持证人信息如下,现予公告作废:
凡有行政执法人员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58-8413031)。
特此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Copyright©2016-2017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粤ICP备09164358号
粤公网安备 44128302000109号 主办: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2830054 网站浏览量:53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