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肇自然资修复函〔2026〕2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东村瓷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联系电话:0758-8368008,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号。
附件:1.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东村瓷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2.专家评审意见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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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东村瓷砂场有限公司陶瓷土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