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 领导之窗 | 区长信箱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6-27)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07 11:28:52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6-06-11至2026-07-01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PM-2026-20号

地块位置: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汽配园工业大道与金甲路交汇处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666682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200

受让单位:

 肇庆市帕拉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公顷)

一类工业用地

 0.666682

土地使用条件:

 拍卖成交后以“净地”出让,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

备注:

1、规划使用和设计的要求具体按照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于2026年4月17日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6)105号)执行。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公示期: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单位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1-1号

       邮政编码: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8268

       联 系 人:何小姐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分享到:

Copyright©2016-2017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粤ICP备09164358号

粤公网安备 44128302000109号   主办: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2830054   网站浏览量:5360610

适老化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