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天天开心
留言日期:
2025-08-07
主题:
请问现在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内容:
请问现在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文字回复即可,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07
答复时间:
2025-08-11
答复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网民“天天开心”: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我区申请公租房条件回复如下: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高要区、端州区、鼎湖城区、肇庆新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曾转让(含赠予、继承、买卖等情况)自有住房(因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或因重大疾病、离婚析产除外)。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新就业无房职工类别除外)。

       三、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新住房等本区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因不同类型的公租房保障对象所对应的申请条件稍有差别,详情您可登录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址:https://www.gaoyao.gov.cn/bzxzf/zfbzxxdt/content/post_2958366.html)。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高要区住建局咨询,电话:0758-838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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