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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高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本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17 18:40:47


金利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高要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肇府〔202221号)要求,现将《肇庆市高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完善,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作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333日      


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我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区发展和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区政府(由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外商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2号令)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
《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事项目录的通知》(肇府〔201211号)
《肇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赋予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意见》(肇发〔20128号)


2

区教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事项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211号)


3

区教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事项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211号)


4

区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5

区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区政府(由区教育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6

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

区教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区教育局;镇政府(街道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8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9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10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1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2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


13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4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


15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


16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7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9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1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23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4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5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6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8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9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非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0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1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户口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2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33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第三批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肇府〔20187号)


34

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第三批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肇府〔20187号)


35

区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民宗局(负责审批的实施主体),区民政局(负责出证)

《宗教事务条例》


36

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区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第三批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肇府〔20187号)


37

区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区政府;区民政局

《殡葬管理条例》


38

区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区政府(由指定部门承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部门

《地名管理条例》
《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肇府〔201211号)


39

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区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81010号)


40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区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关于做好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材料备案、市县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三项行政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69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202111号)


41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区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关于做好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材料备案、市县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三项行政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69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202111


42

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区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43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43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区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44

区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45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46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地图审核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受市资源局委托实施);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地图管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81010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肇府〔202012号)


47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受市资源局委托实施);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202111号)


48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部分受市资源局委托实施);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肇府〔202012号)


49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0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区政府(由市资源局高要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51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区政府(由市资源局高要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52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临时用地审批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53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受市资源局委托实施);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行政管理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肇城规〔201683号)
《印发赋予肇庆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事项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211号)
关于赋予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意见(肇发〔20128)


54

市资源局高要分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区政府(由市资源局高要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55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负责环评报告表、权限内的环评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肇环字〔20207 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肇环字〔202124号)


56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排污许可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受市环境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肇环字〔20207 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肇环字〔202124号)


57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70号)


58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9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281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委托佛山、肇庆、清远市开展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80号)


60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纳入环评或辐射安全许可一并审批。

61

区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区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


62

区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区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63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会同市环境局高要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4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5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6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已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重新公布下放给镇(街道)实施行政职权的决定》(高府〔201734号)


67

区住建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区住建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 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9377号)


68

区住建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区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 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9377号)


69

区住建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区住建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 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9377号)


70

区住建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区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71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燃气经营许可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肇府〔201316号)


72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肇府〔201316号)


73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区政府〔由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承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建设部令第118号)


74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75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76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已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城市绿化条例》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重新公布下放给镇(街道)实施行政职权的决定》(高府〔201734号)


77

区住建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区住建局会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区文广旅体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78

区住建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区住建局会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区文广旅体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79

区住建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区住建局会市资源局高要分局、区文广旅体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80

区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区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81

区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区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82

区住建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镇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83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部分已委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重新公布下放给镇(街道)实施行政职权的决定》(高府〔201734号)


84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5

区住建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区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6

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87

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广东省公路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88

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89

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90

区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广东省公路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81010号)


91

区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81010号)


92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93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94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95

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7号)


96

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区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7号)


97

区交通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98

区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99

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修正)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100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


101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102

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03

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104

区交通运输局

设置或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区政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05

区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区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6

区水利局

取水许可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07

区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08

区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109

区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10

区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11

区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2

区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区政府(由区水利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3

区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区水利局(已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重新公布下放给镇(街道)实施行政职权的决定》(高府〔201734号)


114

区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15

区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区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16

区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区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17

区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农药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18

区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兽药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19

区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20

区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121

区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22

区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123

区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124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125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1995年第5号公布,农业部令2007年第6号修正)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126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受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27

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公布,自2022121日起施行)


128

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29

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130

区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区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1

区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区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2

区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3

区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4

区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135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6

区农业农村局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农业农村部事权事项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37

区农业农村局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农业农村部事权事项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46号)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38

区农业农村局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农业农村部事权事项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39

区农业农村局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40

区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


141

区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42

区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143

区文广旅体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区文广旅体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144

区文广旅体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区文广旅体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
《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9号)


145

区文广旅体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区文广旅体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632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47号)
《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46

区文广旅体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区文广旅体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47

区文广旅体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区文广旅体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48

区卫健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49

区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


150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51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52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53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54

区卫健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55

区卫健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区卫健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56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区卫健局(受市卫健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肇府函〔20181010号)


157

区卫健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区卫健局(初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58

区卫健局

医师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59

区卫健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60

区卫健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61

区卫健局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区卫健局(受市卫健局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肇府〔202012号)


162

区卫健局

护士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部分受市卫健局委托实施);区卫健局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21修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肇府〔202012号)


163

区应急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164

区应急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34号)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1号)


165

区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肇府〔201517号)


166

区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肇府〔201517号)


167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肇府〔201517号)


168

区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


169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170

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71

人民银行高要支行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人民银行高要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72

人民银行高要支行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人民银行高要支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73

区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区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74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区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