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329号)和《肇庆市高要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要求,高要区气象局组织对原2018年版《高要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高府函〔2018〕12号)进行重新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肇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肇庆市高要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科学防控,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高要区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冷空气)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件、工农业生产事件等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一)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时刻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气象灾害观测、预报、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隐患排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排查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三)依法规范、联动有序。科学把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客观规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各有关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合力。
(四)属地为主、区域协同。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与气象灾害上游地区、周边地区的联防联动机制。
(五)统一领导、全民参与。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灾准备、抢险救援、保险救助、救灾复产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水平,夯实应急减灾的群众基础。
五、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情景构建、监测预警、应对任务、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共11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1.1-1.4)主要阐述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2.1-2.6)主要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与各专项指挥部的应急协调联动及专家组和应急责任人的职责。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3.1-3.3)主要阐述气象灾害应急的准备工作,包括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情景构建”(4.1-4.10)主要构建了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冷空气)大风等10种灾害情景。
第五部分“监测预警”(5.1-5.4)主要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制度、内容、预警解除等内容。
第六部分“应对任务”(6.1-6.9)明确响应准备工作、信息报告、响应启动、任务分解、应急联动、现场处置、社会动员、应急评估、应急终止等内容。
第七部分“后期处置”(7.1-7.4)分为调查评估、制订计划、征用补偿、灾害保险4方面内容。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8.1-8.5)主要阐述资金、物资、通信、交通和技术5方面的保障。
第九部分“监督管理”(9.1-9.3)阐述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3方面内容。
第十部分“附则”是预案的解释、管理及实施时间。
第十一部分“附件”(附件1-附件3)中用3个附件阐述有关的名词术语、气象灾害预警的标准和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预案要求各镇(街道)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气象灾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