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上级驻高要有关单位:
现将《肇庆市高要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肇庆市高要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57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22〕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推进健康高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公共卫生设施水平不断完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社会健康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三)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持续1个月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各部门、各镇(街道)每月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重点的统一行动,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庄和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重点抓好集贸市场、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待建地、闲置地、景区、铁路(公路)沿线、河涌(湖泊)及其岸坡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力量清理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均衡发展,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行城乡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建立以村庄“清洁指挥长”为责任人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建设农村生态宜居家园,到2025年,8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强化“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提升城乡治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综合治理工作成果,大力推进市场星级评定,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加强标准化建设,合理调整和规范设置市场功能分区,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坚持综合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区文明办、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污水治理。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完善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对镇村、社区、住宅小区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的建设投入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转运系统,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分类施策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不乱排。强化污染者付费理念,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流程,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处理过程管控。到2025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布局优化完善,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全区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减少小型、分散式供水,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持续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区水利局牵头,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城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国家标准规范新建和改建农村厕所,加强农村改厕质量监管。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管理维护。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加强乡村旅游景区(点)公共厕所建设,完善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的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到2025年,农村卫生户用厕所全面普及,公共厕所布局合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点、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管理维护机制落实,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区教育局、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断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以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开展监测、控制效果评价和风险评估,适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统一行动,发动广大群众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制病媒传染病发生。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规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市场,提高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质量。到2025年,全区镇(街道)开展蚊媒密度监测率达100%,蚊、蝇、鼠、蟑四类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率达100%,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城乡建设、旧城区改造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制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推进排污明渠改造。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超市、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学校、公园、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挥专家和健康教育人员作用,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网络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融入文明创建等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倡导分餐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守护人。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健康精准干预。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建立大中小幼衔接、一体化的健康教育体系,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等。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势,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创造有益于健康的人居环境,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发展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严控商品过度包装。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倡导珍惜水、电资源,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家庭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在校园开展低碳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月、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推动创建绿色学校。[区发改局、市环境局高要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优化体育场地设施资源配置,推进建设绿道、万里碧道、健身步道、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努力构建全区“15分钟健身圈”和城区“10分钟健身圈”。鼓励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场地设施开放力度,建立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满足多样化健身需求。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富全民健康活动,持续开展徒步、马拉松、广场舞、球类、舞狮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建立体医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到202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3%。[区文广旅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提高公众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设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加强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干预,各级综合医院设立心理科或身心医学科,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妇女、儿童心理门诊,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农村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区卫健局、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教育局、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控烟行为干预,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建设无烟环境。加大控烟履约宣传教育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吸烟、二手烟暴露和电子烟的危害,发动公众主动劝导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和科学开展戒烟劝导,养成不吸烟良好生活习惯。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和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行为。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单位的目标。到2025年,持续保持无烟单位建设成效,不断扩大无烟单位创建覆盖面。[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加强社会健康治理
(十四)大力推进卫生城镇提质扩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卫生镇(村)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纳入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加大卫生创建力度,力促条件成熟的镇大力创建国家卫生镇,不断提高国家和省卫生城镇创建比例。到2025年,力争全区国家和省卫生镇覆盖率达75%。鼓励和支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卫生城镇动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周巡查、季评比等定期评估制度和交叉检查制度,实施黄牌警告督办制度,把评比结果纳入年底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及时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城镇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健康管理模式,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加快医防融合、医养融合、体医融合、体教融合,探索各领域的健康管理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以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癌症防治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为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省试点工作遴选和健康城市建设评估。[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市医保局高要分局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鼓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等实际情况,分阶段推进各级各类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到2022年,全区建设不少于40个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不少于400个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到2025年,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广泛开展。全区不少于15%的中小学校建成健康学校示范校。[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效能
(十七)强化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群众依法履行爱国卫生职责义务的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氛围。进一步完善我区爱国卫生相关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区卫健局牵头,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爱国卫生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区卫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以爱国卫生专干为主,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依托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村(社区)治理共同体,推动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各项要求。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等工作。[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将卫生创建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明确各级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机构,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镇、社区、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筑牢基层网底。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增强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爱国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加强创卫、巩卫和爱国卫生技术指导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爱国卫生人才队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普及传染病防疫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发挥融媒体优势,搭建爱国卫生网络宣传平台,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短视频、创意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感染力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打造爱国卫生运动长廊、主题广场、主题社区、主题小景观等宣传阵地,讲好爱国卫生故事,让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成为社会新风尚。[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