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施诗同志任区外事局局长;
何荣强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冼志明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苏伟明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
巢志铭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佐明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黄建立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金俊宇同志任区教育局总督学;
翟奕柱同志任金利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李洪芬同志任金利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岷同志任金利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业成同志为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八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陈文超同志为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八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免去:
李冠艺同志的广东肇庆市(高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委会主任、金利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桂清同志的区外事局局长职务;
冼志明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钟佐明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苏伟明同志的区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梁向明同志的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翟奕柱同志的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调整,金俊宇同志原任的区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更名,李洪芬同志原任的金利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张岷同志原任的金利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