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曾志锋同志任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吴耀滨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麦励军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翟伟巨同志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夏露瑜同志任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务实同志任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玮同志任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智伟同志任区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黄伟盛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
黄晓彬同志兼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谭飞同志任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李伟章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吴桂清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陈智伟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邓东明同志的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谭飞同志的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吴翰栋同志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伍赞忠同志的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