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陈磊同志任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燕杰同志挂任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时间半年;
陈志雄同志任区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富全同志任活道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子泳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伟强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鸽鹏同志任区司法局金渡司法所所长。
免去:
邹伟能同志的活道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队长)职务。
同意:
陈磊同志任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燕杰同志挂任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时间半年;
陈志雄同志任区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富全同志任活道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子泳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伟强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鸽鹏同志任区司法局金渡司法所所长。
免去:
邹伟能同志的活道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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