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事发地点为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西围社区伍江二经济合作社E幢土建商住楼建筑工地(金南豪庭旁),事发时正在商住楼地面混凝土灌浆施工作业,通过槽管将搅拌好的混凝土浆泵送到施工楼面,但由于该车其中一固定支架地面下陷,致车辆失重侧翻,输送管道从高处砸落,砸中现场1名工地建筑工人致其当场死亡。
(一)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3日00:20时左右,8名工人正在进行商住楼地面混凝土灌浆施工作业,期间因桂E09213重型非载货专用作业车的其中一固定支架地面下陷,致车辆失重侧翻,输送管道从高处砸落,砸中工人郑青春。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工人李金泉于00:25马上拨打120和110报告。并与现场其他工人用木方和钢管抬起泵车的铁臂将伤者救出,等待救援。救护车于00:40左右赶到现场,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后确认现场死亡。
(二)政府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11月13日接到事故报告后,我局执法人员马上赶到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区政府和肇庆市安全监管局报告事故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作出指示,要求妥善处置事故。并于11月15日成立了肇庆市高要区“11.13”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信帮任组长,下设事故调查综合组、事故调查技术组、事故调查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事故调查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工人李金泉于00:25马上拨打120和110报告。并与现场其他工人用木方和钢管抬起泵车的铁臂将伤者救出,等待救援。事故发生后,救护车于00:40左右赶到现场;金利镇政府人员与派出所的公安民警也接着赶到,与桂E09213重型非载货专用作业车所有人梁振禹到达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现场处置结束后,桂E09213重型非载货专用作业车所有人梁振禹及金利镇有关部门人员人员立即看望慰问死者家属,确保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同时就工亡补偿问题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确定了此次事故造成郑青春意外死亡的工亡补助金额,该工亡补助金已全额支付完毕。
目前,事故的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理完毕,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