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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春社
浏览量:- 来源:本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9-27 10:17:26

【高要春社】 

2013年11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高要春社”入选“民俗”项目,也是肇庆市唯一获省级批准并公布的非遗项目。每年农历二月,高要乡村盛行按照传统习俗进行拜祭“社坛”“社公”“土主”“土地公”,开展“拜社”“行社”“行村”“奉香”“放炮”“还炮”“抢炮”“开灯”“食茶果”等不同名称的习俗活动。以社稷坛为中心的春社庆典,以河台镇罗仁村、都权村,白土镇坑尾村,活道镇姚村,新桥镇金山村以及金利、蚬岗等镇最具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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