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我局对2022年个人第十二批邓秀妮、邓海云等50人提交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对系统数据。
经审核,2022年个人第十二批邓秀妮、邓海云等50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条件,现根据有关文件政策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2年7月27日前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360080)。举报人需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造谣毁谤和借机打击报复。公示有效期满未收到投诉的,同意该批学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
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