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燃气企业:
由于气源价格变动,根据《肇庆市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进销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经测算,决定调低我区管道液化气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元调整为13.5元,自2016年6月28日起执行。请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及价格公示相关工作。
其他用气价格由燃气企业与用户根据供求情况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请按照执行。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6年6月28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