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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家和省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14 00:00:00

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事处,各成品油经营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6113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粤发改发电〔201610号)公布的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6114

附件: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6113日24时起执行)

品名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0号柴油(Ⅲ)

5075

5175

5475

4.69

0号柴油(Ⅳ)

5445

5545

5845

5.01

0号柴油 (Ⅴ)

5605

5705

6005

5.15

89号汽油(Ⅴ)

6570

6670

6970

5.18

92号汽油(Ⅴ)

6988

7088

7388

5.58

95号汽油(Ⅴ)

7406

7506

7806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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