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瓶组供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燃气企业:
由于气源价格变动,根据《肇庆市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进销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经测算,决定提高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瓶组供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3.5元调整为14元,自2017年1月5日起执行。请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读及价格公示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请按照执行。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7年1月3日
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瓶组供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燃气企业:
由于气源价格变动,根据《肇庆市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进销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经测算,决定提高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液化气(瓶组供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3.5元调整为14元,自2017年1月5日起执行。请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读及价格公示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请按照执行。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7年1月3日
Copyright©2016-2017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粤ICP备09164358号
粤公网安备 44128302000109号 主办: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承办: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2830054 网站浏览量:53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