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淘工业产业集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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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要市市级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准入办法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工业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定如下准入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适应,符合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园区重点发展五金、精密压铸、机械、电子、新型材料、食品、包装、轻工、制药等工业项目。

  (三)鼓励类项目:围绕高要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有利于做大做强的本地优势企业;对高要市产业调整和带动作用较大的企业;无“三废”排放及噪声污染的加工业;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项目。

  二、环境保护要求

  (一)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强化环保审批,加强环保监管。

  (二)入园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其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三)入园项目必须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保护环境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用地性质规划要求

  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工业规划用地性质,建(构)筑物外观设计和厂区、厂房建设符合工业基地整体规划要求,美观大方,布局合理。

  四、项目用地价格要求

  在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市级工业园用地价格原则上按工业园开发建设成本为标准出让,如属国家鼓励类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高创税型项目的用地价格可与项目建成后的税收挂钩给予地价优惠。

  五、项目用地的建设要求

  (一)新建项目自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对已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一年以上尚未开工建设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两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一般装配和制造业,鼓励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建筑容积率应控制在1.5以上;重型制造和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等因工艺需要只能建造单层厂房的,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8。

  六、项目投资强度要求

  为增加土地的利用率,节约土地,对进入园区项目的投资强度按高要市市级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准入指标执行(详见附表)。

  七、投融资能力要求

  (一)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30%。外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业主投融资能力要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资金要求。

  八、建设及发展要求

  投资项目用地协议签订后,项目业主在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及开工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大型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中小型项目不低于80%。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落实,入园项目建设完成后实行申报、备案制。即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向园区办公室申报投资完成情况,由园区办公室对项目实际建设完成状况进行评估审查并备案。

  经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后,对达不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或明显没有能力履行的,不予准入;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项目不能达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的,不予享受《高要市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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