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8392645)
负责综合、分析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对上级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以及重要案件等的督促检查;研究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协调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资料和案件统计工作以及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委(局)的人事、财务、会务、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信息档案、案件管理、行政管理、接待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电话:8382063)
负责承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的情况,调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案件审理室(电话:8392245)
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和镇(街道)、市直党委、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检查、指导下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
(四)信访室(举报中心投诉电话:8392334)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电话:8382073)
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档案工作;负责市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执法监察综合室(电话:8392625)
负责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全市的执法监察活动;负责收集、综合政纪案件处理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监察局的名义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联系;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等工作。
(七)纠风室(挂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电话:8392625)
负责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建设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组织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宣教调研室(电话:8392773)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新闻报道;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并拟定有关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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