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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足不出门随时随地反映情况,我市充分运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开通了信访信息平台。群众可以通过上互联网、拨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咨询政策、反映问题和投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严格为信访者保密。具体操作方法是:
1、上互联网:登陆高要党风廉政网,进入“举报指南”,网址:http://www.gaoyao.gov.cn/gylz/directory.asp;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yxf@gaoyao.gov.cn。
2、拨打纪检监察系统举报电话12388。
3、发手机短信 :将要反映的问题编写成手机短信,发至10658585805。


举报指南

(一)信访工作简介
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是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维护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
1、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举、控告人和申诉人在信访举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检举、控告人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制造假证;申诉人应接受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群众举报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l、群众的信访活动可以采取写信、面访、打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和发送电子邮件举报等形式。举报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府前大街25号市纪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526100。举报电话:(0758)8392334。电子邮件举报地址:gyxf@gaoyao.gov.cn
2、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属于哪一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管理的党员及干部的问题,由哪一级纪委、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反馈。
3、举报的情节越细越好,线索越具体越好,这样有利于案件的查处。我们欢迎署实名举报,以便于联系和调查,并将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有功者,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给予奖励。
4、对司法部门的判决、处理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判决处理的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对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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