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高要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
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审议。
截至2020年10月底,通过整改已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4566.30万元,已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7420.79万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反映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应缴预算收入4,153.6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区财政局已全部解缴入国库。
2.无预算拨付经费18,808.48万元,区财政局已全部冲减。
3.往来款项20,567.3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区财政局已整改清理了5,395.53万元。
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8.86万元支出进度慢,区财政局已全部统筹盘活使用。
5.存量资金2,345.32万元收回后尚未盘活使用,区财政局已盘活使用完毕。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部门27.86万元预算编制不完整,5个部门已落实整改和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
(2)区卫生健康局超预算支出14.49万元,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
2.财政收入管理方面
白土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个部门的非税收入405.6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5个部门已全部上缴财政。
3.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多发养老保险待遇6.05万元;多发失业保险待遇3.26万元,已追回6.12万元,对未追回的将加大追缴力度。
(2)乐城镇人民政府、白土镇人民政府等4个部门将专项经费2,073.5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银行账户,4个部门今后将规范管理。
(3)金利镇小塱村亲珠和长江经济合作社的项目征地新增债券资金1,140.72万元未作独立核算,金利镇人民政府要求上述经济合作社今后要规范管理。
(4)区统计局未对其2019年度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已完成了账务录入工作。
(5)区卫生健康局会计核算不规范1,526.25万元,已调整账务并补充资料。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蚬岗镇人民政府、禄步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购置软件72.70万元未作会计核算,4个单位已进行账务处理。
5.“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方面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7万元和培训费1.24万元,分别比2018年度增加了33.01%和124.94%,已承诺今后将规范经费管理。
(2)金利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等5个部门的差旅费4.61万元核算不规范,5个部门今后将规范管理。
6.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区卫生健康局往来款项51.62万元未及时清理,仍在整改中。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新桥镇人民政府、蛟塘镇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预算收支不真实271.4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29.48万元,2个单位已将预算收支不真实进行账务调整,今后将规范公务卡管理。
2.新桥镇人民政府、蛟塘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63.91万元,3个单位今后将规范管理,蛟塘镇人民政府已追回0.5万元支持款。
3.蛟塘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0万元未按规定实行单车明细核算,今后将规范公车核算。
4.新桥镇人民政府往来款项271.24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已完成账务调整。
5.新桥镇人民政府、河台镇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14.88万元,2个单位今后将规范管理。
二、绩效审计反映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105.72万元,已拨付776.71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照进度在年内拨付完毕。
(二)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1.区教育局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缓慢,导致1,010.43万元资金闲置在区财政,已支付工程款221.93万元,余下资金正在按合同约定办理拨款。
2.区教育局尚未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无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已于2020年7月14日制定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文件(高府办函〔2020〕29号)。
(三)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区交通运输局、区第四小学、金利建设开发公司等3个单位的债券资金3,025.60万元支付进度缓慢,滞留在各自单位账户,区第四小学已支付完毕;区交通运输局已支付810.32万元;金利建设开发公司已支付145.55万元。
(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方面
1.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今后将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
2.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将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0.40万元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已按原渠道返还财政。
3.区交通运输局“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仍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仍在整改中。
4.区畜牧兽医局未及时向区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210.32万元,已支付了5.32万元,其余仍在整改中。
5.区水利局的“中小河流治理5公里”项目进展缓慢,导致630万元闲置在财政,仍在整改中,将催促施工单位加紧核算工程量,加快资金申请。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反映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未对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已加强管理。
(二)截至2019年底,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未有效督促高要区15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时备案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已落实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映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由于对防疫人员界定划分不明确,区卫生健康局未能及时核准发放本级专项防疫人员补助资金37.54万元,已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账户。
(二)区科技局未按照《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台或修订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已于2020年4月正式印发行动方案。
(三)区财政局未及时兑现2017年度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亿元区级财政奖补资金580万元,仍在整改中。
(四)区科技局未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本级配套奖补资金688万元,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