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印发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2012〕34号)和《关于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经区不动产、区税务部门、区人社、区民政、区交警、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轮候家庭的自有房产、家庭收入、低保资格、车辆、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现将符合轮候对象分配名单公示如下。
黎亚群 钟作益 梁钻妹 麦华超 麦伟鹏 伍闯强
江战列 陈凤玲 廖冠华 陈金笑
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向区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我们对提出异议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本通告公示期为10日,从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止。对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等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将会列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黑名单。
区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高要区府前大街17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联系电话:8385876。
特此通告
肇庆市高要区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